政策内容∶依法依规将企业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社会公示。
落实方案∶会同市信息中心(市信用中心)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将行政监管中认定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企业失信信息,依法依规归集推送至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同步将相关企业失信信息推送至辽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至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实施细则∶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将认定的企业失信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将相关失信信息向社会公示,并同步报送至辽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由省平台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全国公示,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服务。
2022年4月16日
(责任处室:财金处 联系电话:8251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