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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举措》政策包
做好重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7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工作任务:密切关注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做好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监测预警。

落实方案:密切关注国内成品油、钢材、化肥等重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按照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要求,每季度对化肥、钢材、有色金属等市场价格情况进行一次巡视调查;做好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实施细则:做好价格数据搜集,不定期开展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专题性调查。



 2022年4月16日

  (责任处室:价格监测局    联系电话:8855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