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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举措》政策包
联席会议统筹推进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6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政策内容:建立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会议机制的建立,更好的调度各成员单位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成员单位之间加强联系、分享经验、探索方法、解决难题,有效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落实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举措》,大力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我市建立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发展改革委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每周组织成员单位调度政策落实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市政府督查室作为成员单位直接参与相关工作,对相关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实时督导考评,成效明显的给予激励行动迟缓、推动不力的交有权机关严肃问责

实施细则:

1.部门联席会议是我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工作的重要会议制度和考评激励形式,一般每周召开1次。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随时召开。

2.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发展改革委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每周调度各成员单位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和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3. 部门联席会议讨论主要事项包括:各成员单位落实政策的情况、工作成果和出现的问题,并对各成员单位本周工作进行考评,对下周工作进行督导。

4.部门联席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存在问题、工作进展迟缓及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没有实质性议题的成员单位可不参加会议。疫情防控期间以视频会议为主。

5.部门联席会议确定的参会成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办公室请假,会前提交相关议题书面材料,会后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好落实。

6.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周向成员单位通报一次会议议题议定和执行情况,涉密项目除外。重大事项随时向市政府报告。

7.联席会议作出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须明确落实负责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8.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实时督导考评,成效明显的给予激励行动迟缓、推动不力的交有权机关严肃问责

办理流程:

1.各成员单位通过办公系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问题清单、成果清单。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处。(每周五12时前)。

2. 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成员单位报送材料,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研判,形成报告后与市政府督查室共同协商,确定下次会议议题和参会单位。(每周六17时前)

3.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会议,总结情况,解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每周一上午)

4.各成员单位对照政策规定内容,按照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求,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政府督查室会、市发展改革委对各成员单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督导检查(周一至周四)。

 

                                                            2022年4月16日

                                            (责任处室:工业处    联系电话:227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