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许可准入类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项目号 | 禁止或许可事项 | 事项编码 |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 主管部门 | 地方性许可措施 |
88 | 未获得许可,不得开发取用水资源 | 214001 |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以外),需取得许可 | 水利部 | 从事矿泉水资源开发需获得许可并通过矿泉水鉴定(吉林) |
89 | 未获得许可,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水文测站等特定活动,不得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 214002 | 河道采砂许可 | 水利部 |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审批(各有关地区)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及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水利部 | ||||
专用水文测站设立审批 | 水利部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利部 | ||||
90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污染物监测、贮存、处置等经营业务 | 214003 | 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资质认定 | 生态环境部 | 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经营许可(福建) |
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单位许可 | 生态环境部 |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务许可(云南) | |||
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 | 生态环境部 |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生态环境部 | ||||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 | 生态环境部 |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生态环境部 |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
91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野生动植物捕捉采集、进出口及相关经营业务 | 214004 |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出售、收购、利用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应经过批准 | 农业农村部 | |
采集(含采伐、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林草局 |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及捕猎量限额管理 | 林草局 |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林草局 |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许可;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 | 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 | ||||
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但非国家重点保护、非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其他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物种证明核发 | 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 | ||||
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许可 | 林草局 |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 农业农村部 | ||||
从境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农业农村部 | ||||
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或其制品、衍生物出口审批 | 林草局 | ||||
92 | 未获得许可,不得开发利用相关特定区域 | 214005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批准 | 林草局 | 不得随意开发利用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场地(吉林)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审批 | 自然资源部 | ||||
93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从事应对气候变化、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经营 | 214006 | ★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 | 生态环境部 | |
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及进出口行政审批 | 生态环境部 | ||||
94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认定,不得从事限定领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不得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 | 214007 |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气象局 | |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气象局 | ||||
注:标★的为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允许暂时保留的禁止或许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