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2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认真做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我市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附件:关于落实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2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认真做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我市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附件:关于落实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