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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各区、县(市)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辽粮发〔202395号)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抓好粮食收购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抓好秋粮收购工作,是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的应有之义,是增强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现实需要,是守牢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必然要求,各区、县(市)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抓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主动担当、狠抓落实,确保秋粮收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

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理念,做好仓容准备、资金筹措、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等工作,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入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要鼓励支持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长效合作机制。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巩固提升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使用成效。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并积极协调铁路、港口,确保粮食运输通畅。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实施六大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要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粮食收购资格备案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辽事通手机APP备案信息系统,切实提升全市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底线思维,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

各区、县(市)要按照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等部门提出的做好2023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直属企业抓好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启动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损害种粮农民利益。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口,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践行宗旨意识,持续增强为农为企服务能力

各区、县(市)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接农民售粮需求,创新举措、优化方式,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要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方式,持续提高粮食收购效率,让售粮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统筹考虑玉米、稻谷等秋粮重点品种生产形势、市场走势以及天气变化等多种因素,综合评估对收购工作的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发生雨雪等极端天气的,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影响。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助农减损增收;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粮食储存保管水平。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抓好保供稳价,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当前市场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多,形势变化快。各区、县(市)要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动态变化,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加强分析研判,丰富政策储备,掌握工作主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及时解读收购政策,按时报送粮食收购进展、价格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农民有序售粮、企业均衡收粮。要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统筹做好粮食收购、粮源调度、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工作,科学把握地方储备粮轮换时机节奏,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和平稳运行。要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粮食应急保供方案,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六、严格执法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各区、县(市)要严格落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围绕粮食收购质量检验、支付售粮款、政策性粮食定点和执行水杂增(扣)量标准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充分发挥1232512315热线作用,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响应机制,严肃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要严格落实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求,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应用信息化系统,确保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准确反映业务实际。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七、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各区、县(市)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收购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秋粮收购各项工作。要发挥好粮食收购相关协调机制作用,强化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妥善解决收购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贯穿秋粮收购工作全过程,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收购政策措施。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


文件链接:《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