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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 公布我市2022年度部分中职学校新增 变更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0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各有关学校:

依据《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有关规定,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变更专业名单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现就部分学校新增、变更专业学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布我市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增、变更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件)。以上学费标准从2022年新生入学起执行,在校生仍执行原标准。

二、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学费标准,不得变相调整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三、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等渠道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学校依据本通知开展的招生、宣传等各项工作,要认真执行发展改革部门关于收费标准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好教育部门行业管理相关制度,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增、变更专业学费标准.et


文件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 公布我市2022年度部分中职学校新增 变更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 公布我市2022年度部分中职学校新增 变更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