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沈阳市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
二、行动目标
推动协同创新,实现制造服务业和制造业联动发展、深度融合;优化产业链管理,制造业企业标准、计量、专利服务产业链上下游的能力全面提升;强化科技服务,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上云企业显著增多;推动市场主导,形成企业广泛参与的制造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立流程,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三、专项行动
通过大力开展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等专项行动,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一)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加快培育集战略咨询、管理优化、解决方案创新、数字能力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重点建设装备制造业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沈阳国际设计谷、沈阳创新服务中心。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剥离非核心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服务。培育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建设我市设备仪器共享平台,重点建设沈阳永安机床小镇共享制造服务平台、沈北新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示范片区。鼓励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
2021年,重点培育在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领域向服务化转型的制造业企业20家,加快建设装备制造业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典型设计资源1000条。举办“盛京杯”工业设计大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创新与转化中心、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行动。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积极引导我市制造企业从生产商向系统集成总承包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鼓励企业建设行业领先的远程运行维护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监测等方面工作机制,优选与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或平台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重点建设一批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打造一批深度融合型企业和平台。积极组织申报“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东软集团等企业完成“两业”融合试点任务,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
2021年,力争培育新增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个;推动申报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区域1个;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个。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制造业品牌培育行动。讲好品牌故事,宣传推介我市精品,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良好的制造业商标品牌,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推广,聚焦沈阳“5+3+7”重点产业加大标准供给,提升标准化水平。调动企业作为品牌建设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支持高端装备等产业领域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优选高价值专利申报中国专利奖。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重点引导新技术新产品积极制定标准,积极推动制造服务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021年,重点培育制造业各行业类别前20强企业品牌5个。制订、修订制造业标准不少于10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举办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产业转型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制造业智能转型行动。培育智能升级行业示范项目,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培育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围绕“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重点行业,优选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行业示范项目标杆。推进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打造,深化“互联网+”“5G+”“人工智能+”,围绕制造业全生命周期推动数字化场景创新及应用推广,持续为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加快推动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实现企业上云、深度用云,依托东软、新松等企业在生产制造、研发设计、市场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着力打造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
2021年,持续推进100个项目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优选10至15个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行业示范项目标杆。全年实现1000家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制造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升行动。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平台+企业+孵化+园区”模式,强化沈阳科技条件平台运营,形成科技成果发布及评价交易经纪人服务、条件支撑等市场服务机制,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重点设计突破工程,培育推荐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探索建立以创新为核心的设计赋能机制,积极开展制造业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精准对接活动,推动制造业设计能力全面提升。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年活动,推动现有“国字号”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晋位升级。
2021年,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40家,先进制造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0亿元以上。推进建设2个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搭建5个科技成果中试平台,引育孵化科技成果10项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行动。积极争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推进绿色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作用,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提高行业绿色化水平。积极打造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
2021年,全市培育10个以上绿色节能项目。培育绿色制造企业15家。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和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或升级改造分拣中心和终端回收站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发展行动。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面向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加快培育和引进“设计-生产-流通”一体化供应链企业,推进九丰药业现代化智能医药等供应链物流平台建设。实现设计、生产、销售、仓储、物流、金融等资源的整合共享,推动仓储和商贸物流园区智能化建设,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探索提升制造业供应链竞争力,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关键配套体系,巩固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
2021年,开展现代化智能医药供应链物流平台等建设,开发“互联网+医药平台”,实现功能元素多样化。培育1-2个商贸流通仓储物流企业。支持供应链企业项目不少于100个。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各地区政府)
(八)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行动。引导企业参与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行动。坚持需求导向,做好制造服务领域地方标准立项和发布工作,对企事业单位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积极参与服务型制造国际标准体系制定,推动产品和服务认证等双多边国际互认工作,重点支持东软医疗、恩梯梯等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和维护国际资质认证,积极承揽国际工程项目,带动沈阳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推进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广泛应用,积极谋划新行业、新领域二级节点获批落地。
2021年,全市服务外包企业累计取得国际资质认证数量不少于60个。建设3个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行动。培育计量测试等高技术制造服务业,聚焦解决制造业“测不了、测不准”难题,鼓励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专业化检验监测认证服务的提供商,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区域产业发展急需的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建设,筹建国家加气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车用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进一步提升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能力。积极打造沈阳市市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客户服务系统,提供线上资质能力、专业知识科普和公益宣传等服务,为实施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提供计量技术支撑。鼓励计量测试装备研发和仪器仪表研制,重点支持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公司等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开展计量测试技术攻关。
2021年,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10项。筹建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省级质检中心。打造1个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制造业活力增强行动。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支持制造服务业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到主板、创业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进知识产权合同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开展制造业企业与银行机构精准对接。加大引进制造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和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力度。加快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建立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制造业相关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推进成大生物、清洁能源等企业上市。建立2家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制造业相关行业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申请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人民银行沈阳营管部、各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推进各领域发展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制造服务业发展取得实效。
(二)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宣传弘扬契约精神,对符合产业发展支持方向、信用良好的企业,优先给予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和信贷支持,全力构建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有效助力制造服务业企业品牌提升。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建立严格规范的督导机制,开展产业推进、行业管理、促进实施,做好监督及信息反馈和评估,每季度定期调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存在问题和先进经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做好舆论宣传。积极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采用专题报道、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等各种形式,宣传解读制造服务业各领域的有关举措,宣传放大各专项行动领域的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积极推介标杆企业和重点项目,不断提高沈阳制造服务业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