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按照地方标准制发工作流程,市发展改革委及规范编制组在辽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核算规范》和《石化化工行业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核算规范》2项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全市相关企业能源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以及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重要制度创新,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2项地方标准也是沈阳市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的重要举措之一。
会上,沈阳工业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米欣介绍了2项地方标准总体编制情况,辽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王利伟和大连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赵亮分别对两项标准内容进行了讲解。重点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和原料用能的边界、范围和核算方法进行讲解,以便于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能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国家相关政策精神。
本次培训有助于促进企业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合理开展原料用能核算,服务能源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