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王庆海同志在委715会议室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赵钢、徐兴旺同志关于制定沈阳市绿岛学校、沈阳市沈西育人学校、沈阳市苏家屯京师奥园学校和沈阳市中科实验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制定和调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请示,听取并审议了徐兴旺同志关于制定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停车、沈阳农业大学校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并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一、关于沈阳市绿岛学校、沈阳市沈西育人学校、沈阳市苏家屯京师奥园学校和沈阳市中科实验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制定和调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在成本监审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履行实地核审程序,确保被审核学校承诺如实。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沈阳市绿岛学校、沈阳市沈西育人学校、沈阳市苏家屯京师奥园学校和沈阳市中科实验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制定和调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成本监审局要进一步完善四所学校成本监审和调查报告,针对四所学校成本核算存在的差距,要弄清匝实,并据此形成最终意见,关嘉玉同志把关。
二、关于制定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停车、沈阳农业大学校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有关情况
会议决定,依据《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6】100号)文件规定,原则同意此项停车收费标准,由收费处负责按照不同区域、性质、类别,统一规范停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