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2025年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启动沈阳市2025年第二批14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一、配置范围和内容
为支持我市新增基础保障性电源,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系统性推动新能源项目与火电机组的协同发展,助力新能源大规模并网,保证沈阳地区能源(电力、热力、煤炭)供应的安全稳定,按照全省分解下放我市2025年第二批风电开发建设规模,拟选场址位于康平县、法库县和新民市,总容量为140万千瓦,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遴选投资主体。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
2.申报企业或其控股方须具有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
3.申报企业资信良好,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4.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报名及领取工作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配置的申报企业,于2025年6月27日9:00—11:00到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报名验证,并领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3.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保密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2);
5.国内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完成报名的企业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7月3日9:00—11:00提交至沈阳市发展改革委。
五、有关要求
1.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性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C座711室
联系方式:沈阳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处 024-22720375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身份证号: ,经 (公司名称) 授权,由本人代为申领沈阳市2025年第二批14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文件。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企业(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本人代表授权单位在此承诺,严格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申领所得的全部竞争性配置材料仅用于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若因本人或授权单位导致竞争性配置文件泄露的,本人及授权单位愿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