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沈阳市信用协会推荐上报材料,现对下列情况予以公示:
1.李晓茹,女,1974年生,汉族,海南人,民建会员,大学本科,拟任沈阳市信用协会副会长(换届)
2.王庆春,男,1968年生,汉族,辽宁沈阳人,群众,硕士研究生,拟任沈阳市信用协会副会长(换届)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1月2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信用处联系。来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邮政编码:110169)。联系电话:024-82510355。
公示期结束后,沈阳市信用协会需按相关要求如期履行换届程序,如未按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再次筹备换届会议时需重新申报候选人人选。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