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经相关单位申报、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相关程序,拟支持航空航天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等2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96个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复工复产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高技术处 22723824;机关纪委 22728394
附件1:拟支持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名单.xlsx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