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物价工作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法制宣传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制宣传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作者: 来源: 政策法规处


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精心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围绕《沈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法治沈阳赛道确定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多次组织学习研讨,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深入企业开展宣讲活动,努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具体工作。

2.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领导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必备书,切实开展党组会前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纳入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5月和9月,两次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做到预防与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二)强化法治保障,严格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程序开展《沈阳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合法性审查,按时完成备案各项工作,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100%。常态化清理规范性文件。全年梳理地方性法规2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个、委规范性文件4个,提出废止、保留梳理建议13条。

2.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研究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监督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4年为3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部规范性文件以及20份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56份。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及违法或不当行政等情形。

(三)健全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1.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清风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2023年以来形成的61部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涉及执法疑难问题,主动与市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有效避免案卷违法问题发生。对全市发改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程序规定》、《市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工作规则》,充分利用行刑衔接平台,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举办主题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执法能力”的行政执法培训,46名执法工作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培训,执法素质全面提升。

2.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按照“一基准四清单”要求,对我委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全面推行免于、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指导辽中区依法完成粮食数据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油气管道未批先建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提供程序指引,上述案件作为适用包容免罚、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市发改系统宣传学习。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贯彻落实《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严格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确定检查时间、方式和检查对象,按程序报备并向社会公示,杜绝计划外检查干扰企业经营活动,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

(四)普法宣传活动扩面提质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基层普法。组织涉粮企业、农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积极参与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营造出浓厚的世界粮食日和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氛围,组织现场宣传10余场次,悬挂标语条幅30余个,发放手册1000余本,走进30余个重点乡镇,走访家庭100余户,互动交流100 余次,惠及群众5000余人。策划管道保护宣传。组织全市发展改革部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开展管道保护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册、购物袋等形式,提升全民管道安全意识。全年开展油气管道“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宣传15次。会同市工信局开展节能周活动,宣传《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倡导节能新理念,引领低碳新风尚,大力宣传节能环保。

2.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发放宪法文本及普法工作小秘书百余份,对群众关于行政复议法、劳动合同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深入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利用会议室LED屏幕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法治建设纳入部门计划,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1.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研究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扎实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

2.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对社会的公信力。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76件,发布网站信息521条,微博信息122条;受理咨询、求助、投诉172件,按期回复率100%,群众好评率100%。

3.以身作则维护司法权威。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出庭“应出尽出”。2024年,我委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无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发生,无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情况。

(二)拓展社会信用应用场景

1.构建“一目录三清单”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一目录三清单”管理机制,即《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沈阳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沈阳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查询使用事项清单》、《行业领域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清单》,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内容、失信惩戒措施、信用信息查询范围、公共信用评价应用领域等事项,防止信用泛化滥用。

2.完善重点领域信用档案。建立物业服务、电梯维保、校外培训等74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信用档案,教师、医师、辅警等23类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结合行业特色和地方实际,依法将重点企业和人群信用信息特色化、差异化分类管理,助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管理和应用。拓展“信用+”应用服务。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数据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相关领域行业管理部门提升用信意识,不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重点推进“信用+证明事项”、“信用+政府采购”、“信用+政策支持”、“信用+12345”、“信用+教育”、“信用+金融”等重点领域为诚信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截至目前,全市1695家培训机构的信用档案作为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检、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为企业提供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多部门无违法违规证明“最多跑一次”服务200余次。

(三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组织各部门严格执行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单外无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建立完善市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自查和整改制度。牵头建立了市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自查整改制度,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按月开展排查清理及归集上报工作。同时,第一时间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照国家通报案例开展自查,避免出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表现在: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重要监管领域专业力量略显不足,相关法律专业人才依然较为短缺,行政执法规范性仍需不断提高,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仍需更实更细。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围绕《沈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尤其是执法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暂停实施意见建议并向司法局报备。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危机干预和职业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四是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一基准四清单”落实及案卷评查、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完善社会信用标准化体系。拓展社会信用标准的领域和范围,重点推动医疗、教育、物业、养老、家政等行业(领域)企业和职业人群建立信用评价标准,为规范化应用信用信息、科学化实施信用监管提供有力的标准化支撑。

(三)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中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