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确保汛期地方储备粮安全工作的要求,8月中旬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市储粮承储企业开展汛期保粮安全工作。
此次工作主要对企业的排水系统、排水渠道畅通情况、粮库地面和墙壁防潮措施、电器设施设备干燥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企业要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提前研判,周密部署,全力抓好防范,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严格落实储备粮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库内储备粮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