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的通知》(辽粮发〔2020〕100号)、《关于下达“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辽粮发〔2021〕44号)通知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采取实地督导、定期调度等方式切实推进我市“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我市“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共有三个项目,市级龙头骨干企业沈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市级龙头骨干企业辽宁新民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总投资2435万元;康平杂粮示范县沈阳康奉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总投资5160万元。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辽粮集团能够按照《沈阳市“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监管;“辽宁好粮油”项目实施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做到专账管理。目前“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各项目积极推进,总体已经全部过半,但均未按照预计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推进力度,督促建设滞后的项目尽快完成,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标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执行,认真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项目督导和服务力度,组织第三方咨询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进行履行验收(复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