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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经验做法分享之三:辽宁省坚持系统推进 重点突破 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 作者: 来源: 振兴处

学习贯彻《“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经验做法分享之三:辽宁省坚持系统推进 重点突破 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辽宁省肩负着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任,也是特殊类型地区分布较为集中的省份,近年来,辽宁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欠发达地区、边境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一、聚力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明确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空间分布及重点方向,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深入落实以工代赈政策,制定《辽宁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每年安排资金支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创新建立产业循环发展、品牌孵化扶持、团配基地直采、农产品进社区4种消费帮扶模式,不断拓宽农村群众增收渠道。健全帮扶机制,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支持欠发达地区更好解决自身困难,更好发挥支撑功能,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二、着力促进边境地区繁荣稳定

依托独特的沿海沿边优势,充分发挥丹东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桥头堡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切实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口与经济支撑能力。聚焦沿边开发开放,大力发展落地加工产业,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质增效。加快小浆果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服装纺织等特色轻工业、精密仪器仪表等先进制造业升级,打造小浆果、水产品等3个百亿元产业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整合边境风情、红色文化、民族风俗、寒地冰雪等旅游资源,发展现代文旅产业,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海洋经济,培育远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等现代海洋产业,加快建设东港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园区。

三、全力支持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

深入实施《辽宁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十四五规划》《辽宁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举全省之力推进抚顺西露天矿、阜新海州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利用好各类中央资金,持续解决好民生问题、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设立省级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等重点难点区域居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矿区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积极打造阜新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弓长岭温泉旅游产业集群、抚顺华山都市工业园区、南票循环产业园区等一批接续替代产业集群和园区,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引导资源富集地区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资源富集地区和再生型城市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促进本溪钢铁、鞍山菱镁、盘锦石化及精细化工等资源精深加工;培育壮大新字号,加快发展与资源精深加工密切相关的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资源精深加工带动构建多元化产业体系。

四、协调推进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

积极组织落实《辽宁中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快老工业城市新旧动能转换,沈阳、大连先后获得国务院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城市表扬激励,辽宁中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多项典型经验做法入选国家复制推广清单,其中,沈阳市连续4年获得年度评估优秀等次。支持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制造产业园区,稳步推动建设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园。深入实施《推动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打造产业名城工作方案》《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制定《辽宁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研究出台《辽宁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工业遗产,逐步开展省、市两级工业遗产认定,鼓励市、县因地制宜开展工业遗产调查、评估、认定工作,形成工业遗产分级保护利用体系,发布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名单,建立辽宁省工业遗产(遗存)数据库。

下一步,辽宁省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组织落实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十四五全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为加快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